昨天凌晨1時許,台中市公益所警員巡經忠明南路發現,王姓女子(35歲,毒品前科)騎機車左右搖擺不定,被攔停後堅稱未酒駕,警方發現她眼神飄散、注意力難以集中,甚至連父母名字都記不得,且出示證件的相片又和本人有異,經查得知她拿的是姐姐的證件,還查出她是毒品通緝犯,隨後又在她身上起出安非他命及吸食器。警方調查,王女因涉及毒品案被判刑8年未到監執行,今年初遭法院發佈通緝,逃亡期間在台中市租屋成立個人工作室,從事按摩為業過著晝伏夜出的生活。昨天受檢時,警員發現她嘴邊有顆痣、相片卻沒有,加上王女吸毒後面容也較相片消瘦,進一步查證時,王女竟然連父母親的資料都忘了。王女說,從小親戚朋友都說家中4姊妹長得很像,之前遇到警察拿著姊姊的健保卡受檢都沒事。昨天因被攔下10分鐘前剛施用毒品,所以才會茫到記不得父母。警方訊後除依違反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罪嫌將她移送法辦並解送歸案外,也持續追查毒品來源。(朱俊彥/台中報導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